这条“妻子遭公职人员猥亵,丈夫揍人被拘10日赔偿近20万”的新闻,我看了一下,先梳理一下。
其一,小郑的父母与人谈事情,然后她妈妈就被这个公职人员邵某先摸了屁股。开始的时候,小郑妈妈没在意,以为是邵某不小心碰到了。谁知道接下来,邵某直接就伸手去摸小郑妈妈的胸部,而且是不停地持续摸胸。这个时候,小郑妈妈才反应过来,邵某是在侵犯自己,故而扇了邵某一巴掌。小郑爸爸了解到事情情况后,也扇了邵某两巴掌,并踹了一脚。
其二,在这种被逮个正着的情况下,变态狂邵某求饶求放过。随后,小郑父母也就没有过多追求,结果几天之后,变态狂邵某声称被小郑父母打的骨折,然后报警,警方就把小郑爸爸拘留了10天。
其三,拘留后的小郑爸爸,又面临着邵某的起诉,以故意伤人罪,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这个时候,调解出现了,让小郑父母赔偿19万多解决此事。为了不影响小郑正在申请入党的进程,小郑父母就选择了隐忍。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郑全家越想越不是滋味。小郑妈妈被邵某疯狂猥亵,小郑妈妈为了维护自己的妻子,打了邵某,竟然还要被拘留,而且还要赔偿巨额的赔偿金,这算哪门子道理呢?故而,在湖南永州男孩儿见义勇为打了意欲逃跑的猥亵少女的变态男被刑拘一事曝光出来后,小郑一家就决定出来**。
看完整件事,让我想起来了《水浒传》上高衙内调戏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的老婆一事,最终林冲竟然因此而家破人亡,被迫走上了梁山。这个故事没想到,在当下也出现了。这么说来,小郑全家还要感谢邵某,至少小郑全家还没有像林冲一样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我们现在站在天理、人情角度讲一讲,自己的老婆被人家当着自己的面,又摸屁股又摸胸的,大家说说到底该怎么办?要不要出手狠揍这个变态狂?假如狠揍之后,打伤了,算谁的?
山东滨州这件事告诉我们,就算你老婆当着你的面被人又摸屁股又摸胸的,你也要忍气吞声,你也要满脸笑容的对变态狂说“你继续,不用在乎我的感受”。假如,你忍无可忍,为了维护自己的老婆,为了维护作为丈夫的尊严,直接出手打了这个变态狂,几天之后变态狂搞不好就骨折了,你就要既被拘留,又要赔偿巨额的赔偿金。
这么一说,天理、人情味何在呢?
毫无天理,毫无人情味。
字里行间都充满着令人震怒的野蛮禽兽行径,这样的法律,到底在维护着什么呢?
这么多年来,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有些法律条款,总是替坏人考虑的多,很多时候坏人的**想的很多,而对无辜受害人的权益却异常的冷漠。
就说这件事,自己的老婆被人当面猥亵,到底该不该出手往死里打?放在正常环境里,像这种畜生,直接打死都不为过。可是,如今,你不光不能打,还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几十万,并求变态狂高抬贵手放过和饶过自己全家。
所以,像林冲这样的血性男儿,就活该上梁山。
在这里,我想说,当法律在某些方面规定的不合理时,我们应该站出来提出我们的看法,以便促进法律的更加完善,而不是死守明知并不合理的某些法律条款,而漠视社会的真正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