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有关商业领域消费积分价值变现的某些方式,在相关领域始终存有争议,而国家发改委近日的一纸通知,使得学术界、理论界和实践机构有了共同的兴奋点。金满满商城作为一个垂直的绿色电商平台,其买黄金得积分,而积分又能兑黄金的模式,现在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即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七部局,于2022年1月18日下发《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确立了“消费返利积分”的机制。这里之所以提到“绿色消费”这一概念,是基于人们参与购买黄金的行为和过程,始终符合环保低碳和可持续的理念。
本来,消费者向商家买了商品或接受了某种商业服务,商家为了促销和增加客户粘性,送给消费者相应额度的积分,然后由消费者将累加的积分在线上兑换礼品或现金,这应该是商家的一种正常营销手段,纯属两厢情愿的互动行为。当然,也正因为如此,平台就有了“消费返利”的色彩。但从现在的情况看,“消费返利”至少应该是个中性词。
在监管层面上,此前国家并未有哪一部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返利”是可以做的,甚至连相关字眼都找不到。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也没有关于“消费返利”的定义。即便是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于2021年2月22日以行业协会名义发布的《社交电商企业经营服务规范》(T/CATIS001-2021团队标准),显然也不是出自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法规条约。总之,没有哪一步法律、法规或规章对“消费返利”有过明确界定,一直都只是停留在商业“探索”层面。
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七部局于今年年1月18日所下发的《促进消费实施方案》通知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探索实施全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七部局制定下发了《促进消费实施方案》通知,这是一个全国实施方案。我们不难看出,这一《方案》很好地考虑到了促进绿色消费是消费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这对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个《方案》的第二十四条“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规定了:“探索实施全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可见,消费积分存在的价值及其有效性与合法性,得到了正式确立。《方案》还规定,各类销售平台所制定的绿色低碳产品消费激励办法,可以通过发放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补贴、降价降息等方式激励绿色消费;并且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等共同发起有益的消费行动计划,推出更丰富的产品和消费场景。
应该说,这一规定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有关部委主管机构正式以规章方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以及可运用、可变现的商业价值,企业经营在这样一个关键点上从此实现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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