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劳斯莱斯转卖500万后潜逃 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据上海法治报一男子从租车公司依次租下来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法拉利,转让竟以质押、出售等方式转现,非法牟利500多万元……近日,马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刑期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余元。
2021年11月,马某某通过网络的汽车租赁广告宣传认识了某租车公司老总戚老先生。“当日他便向我们租赁汽车,直到案发后,我们一直有租赁服务往来账户。”因为长期在这个汽车租凭公司,马某某给戚老先生留下“信誉度非常好”的第一印象。
2022年3月,马某某与租车公司签署汽车租赁合同,以出租的方法从本企业骗到1辆使用价值480万元劳斯莱斯古斯特,接着以280余万元的价钱依次质押、转卖给某典当行和吴先生。“我与她们说车辆就是我买下的,借款还没有结清,因此都还没上车牌。”马某某交待。
同一年7月,又如出一辙,用同样的手法从本企业骗到1辆使用价值320余万元的兰博基尼,随后以15万余元、220余万元的价钱依次质押、转卖给傅先生、吴先生。解决以上两车时,马某某向吴先生带来了汽车的临时牌照、进口的机动车跟车检验报告单、货物进口证明书等。
当被问到这种公文是否属于正本时,马某某口供:“租车公司戚老先生以前提供帮我看了,我根据上面的一些基本资料在网络上花钱找人虚假的。”同一年8月,马某某再一次以一样手法从租车公司骗到1辆使用价值280余万元的法拉利,然后以100万的价格押给何先生,并实得60万余元。事发后,租车公司已经从郑某点讨回此车。
2022年9月,骗得钱马某某出国逃至泰国,后来因签证问题,来过一趟老挝后又返回泰国,两个月后,停留到了泰国。近些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抓捕外逃海外经济发展嫌疑人专项整治,编号“猎狐”。马某某系公安部“猎狐”行为缉捕归案的海外在逃犯。在今年的3月,马某某则在泰国居住的地方公寓内被泰国本地警方抓获,随后被押送回上海,次日由虹口公安分局拘捕。到案后,马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觉得,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办理、履行环节中,骗领当事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到案后,马某某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依规可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做出以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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