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整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
据了解,此次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定额调整体现了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职工的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了“多付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制度,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得到更多的养老金;适当的倾斜体现了重点关怀,主要是照顾老年退休职工和困难偏远地区的退休职工。
根据通知,各省、自治区、市辖区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尽快向退休职工发放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3〕28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定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1、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工。
2、调整水平。国家调整比例按2022年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各省根据国家调整比例确定省内调整比例和水平
。
3、调整方法。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实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的统一。定额调整要突出平等原则;挂钩调整要突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制度,要与退休职工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于老年退休职工和困难偏远地区的退休职工,调整水平可以适当提高。继续保证安置在当地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鼓励,适当增加挂钩调整的比例。
4、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市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所需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地方财政对地方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贴。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处理。定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 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落实各项调整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有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许可,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提高,最低养老金标准不得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将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省政府养老保险工作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北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
2024-09-09 17:27:05
2024-09-09 17:18:11
2024-09-09 16:42:06
2024-09-09 16:09:12
2024-09-09 15: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