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13条发布,民营企业迎来新机遇。铁路、核电、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持股比例超过10%。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了13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旨在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
这份被称为“民间投资13条”的文件,从扩大准入、突破堵点、加强保障三个方面入手,直接触及民间投资面临的痛点和难点。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在11月11日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些措施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扩大准入、突破障碍、加强保障。

扩大准入:扩大投资渠道
“民间投资13条”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开了传统上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关键领域的大门。
文件第一条规定,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需要报国家批准(批准)的重点项目,应当专门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更具突破性的是持股比例的划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梁燕认为,这一规定超越了以往文件中鼓励、支持、指导和允许的原则表达,明确了可以参与的关键领域。
此外,“民间投资13条”还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的建设。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领导国家重大技术研究任务。

突破堵点:突破隐性壁垒
“民间投资13条”直面招标中的“潜规则”,直接亮剑。
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对私营企业非法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私营企业独立设立的历史业绩和资格的不合理要求。
此外,还要求**清理服务业经营主体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方面非法设置障碍。
针对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问题,文件提出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督,保护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输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该文件还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些具有强大行业驱动力的重大试点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的试点服务。
加强保障:真金白银支持:真金白银支持:
政策的有效性离不开坚实的资金支持。

在政府采购方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
适合中小企业提供400多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预留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专门为中小企业采购。
更贴心的是,文件鼓励采购单位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合同金额的30%以上,这将有效缓解民营企业的财务压力。
在财政支持方面,该文件建议增加中央预算投资对合格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充分利用新的政策性金融工具。
截至10月29日,已投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地实施包容性信贷尽职调查和不良容忍制度,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
在“民间投资13条”政策的推动下,民间投资列车正被注入新的动力。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齐玉清表示,新政策不仅锚定了当前民间投资的痛点,准确解决了问题,而且深刻符合国家战略方向。
随着政策的实施,民间资本有望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作用,为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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