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姐妹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 涉嫌触犯刑法双胞胎姐妹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出入境管文科民警王晓东引见,犯罪嫌疑人周某宏(化名)、周某伟(化名)是对双胞胎姐妹,周某宏的丈夫是日本人,丈夫回国后她不时想随其前昔日本,但是签证材料不契合规范,她多次被拒签。周某宏铤而走险,冒用妹妹的护照先后往来中国、俄罗斯、日本30余次。周某宏妹妹周某伟看姐姐运用自己的护照往来国内国外如此“便当”,竟也效仿起来,用姐姐的护照往来泰国等国度4次。
双胞胎姐妹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
6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发布消息,一对双胞胎姐妹仰仗外貌高度相似,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近期被民警抓获。
2022年年初,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出入境管文科民警发现周某宏姐妹的犯罪线索,循线追踪,于2022年5月底将周某宏姐妹先后劝返回国。目前,周某宏姐妹因涉嫌妨害国(边)境罪已被采取刑事强迫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涉嫌触犯刑法双胞胎姐妹互换身份违法出国30余次
对此,有律师表示,根据当前警方通报的情况,这两姐妹运用他人证件出入境,次数抵达三次以上,行为上构成偷越国边境行为,结果上抵达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则涉嫌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分金。
周氏双胞胎姐妹由于互相冒用护照,多次往复他国,违犯国度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 ,妨害国度对国(边)境管理次序,涉嫌构成妨害国(边)境罪。妨害国(边)境管理次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刑法》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故弄玄虚,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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