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禁止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是关键网上购物因其方便时尚的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户。同时,也出现了大量的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如假冒伪劣、网络欺诈、缺乏售后服务、侵犯个人隐私等。网上交易投诉显著增加,如何保护客户在网上购物时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规章,将于7月1日起实施。本条例有目的地规范了当前网上交易中存在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如直播销售、大数据杀人、刷单炒信、强制搭售等,严禁各类网上消费侵 权。
在国务院近日举行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络信息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解释了本条例涉及的相关问题。
保护知情权的决定权
随着平台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虚 假营销、大数据成熟、自动续费、退款困难等问题备受关注。据相关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上购物客户超过9亿,网上旅游预订客户超过5亿,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与此同时,相关需求也迅速增长。2023年,全国网络消费需求占总需求的56%,超过一半,成为影响客户获得感的关键因素。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刘军介绍,本条例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禁止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是关键
严禁“刷单炒信”。部分经营者“批量点赞”、“虚 假种草”、“虚构评价”、“好评返现”、“删除差评”,损害了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数据、经营数据、篡改、伪造、隐瞒用户反馈,避免欺骗、误导消费者。
严禁强制搭售。部分经营者扫描代码支付强制注册、网上订票捆绑优惠券等情况,侵犯了客户的独立选择权。《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通过组合、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严禁杀死大数据。如果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兴趣、支付能力、议价条件等进行歧视性定价,很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公平性。因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相同的交易条件下,对同一商品和服务设定不同的价格或资费标准。这也是我国首次在行政规章中规范差异化定价。
标准化自动续费。如今,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付费会员越来越多,有的在第一个月打折,第二个月价格高,有的默认检查,私 自扣除,有的跳转五六步不能取消,让客户无法防范。《条例》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自动延期、自动续费前两次以显著方式提交消费者注意,并为用户提供明显、简单的随时取消或变更选项。
保证无理由退货。7日无理由退货已成为目前网购的标准配置,但仍有部分商家因各种原因推卸责任。《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制法定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应明确标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确定,不得作为客户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时,未经消费者确定,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严禁过多收集信息
如今,消费者越来越重视个人信息保护,一些应用程序收集和使用过多的个人信息已成为近年来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热点问题。中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2021年制定并实施了该领域的基本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了贯彻法律的要求,本条例从三个方面规定了经营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责任。
首先,经营者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不得过多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采取总结授权、默认授权等形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客户同意收集和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就业、必要、诚信的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明确的目的原则,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与处理目的密切相关。应遵循最小化处理原则,采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收集过多。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披露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还应遵守以“通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只有在客户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批准后才能处理个人信息。此外,客户有权撤销同意,不得以客户不同意或撤销同意为由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7月1日起实施 禁止过度收集消费者信息是关键
据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尤雪云介绍,2021年,国家网络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应用的重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应用运营商不得因客户不同意收集不必要的个人信息而拒绝使用应用的基本功能服务。
“例如,网上购物的基本功能服务是购买商品,必要的个人信息范围包括:注册用户的手机号码;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支付时间、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如果超过这些,就会收集太多的个人信息。”尤雪云说。
其次,经营者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什么是敏感的个人信息?
据尤雪云介绍,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损害自然人人格尊严或人身财产安全,包括生物识别、民族宗教、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下落轨迹等信息,以及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敏感的个人信息只有在有特定目标和充分重要性并制定严格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能处理,并应得到消费者的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处理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此外,经营者还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包括查看复制权、更改补充权、删除权、解释权等,建立方便的客户行使权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经营者不得非法出售、提供或者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未经授权浏览和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告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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