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新网讯(见习记者 程子姣 新闻记者 陈维城)7月19日,记者从國家邮政局官网获知,国家邮政局已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管理与服务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依据《办法》显示信息,《办法》依据《中华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订,共包括35条;《办法》所指智能快件箱,就是指出示快件收寄、投寄服务项目的智能化尾端公共服务设施,不包含自助式存储非寄递物件的设备、机器设备。
《办法》确立了智能快件箱设定规定,规定智能快件箱经营公司为实名认证收寄及其工程验收、拒绝接受快件出示技术性标准和技术咨询;另外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应用规定,要求智能快件箱应用公司创建管理方案,确立收寄验视、实名认证收寄、服务项目期限、服务水平等事宜,要求智能快件箱经营公司理应监控安装机器设备,监控器交寄、收寄、投寄、领到等实际操作的过程和智能快件箱周边环境;另外经营公司、应用公司不可根据智能快件箱接受交寄物件和投寄快件的实际情况。
惠新网见习记者 程子姣 新闻记者 陈维城 编写 刘晓阳 审校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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