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被罚超98万 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月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10月23日。文件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骨科、血液透析、康复理疗、检查实验室等专业存在非法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损失983953.72元。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处以983953.72元罚款。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医保处罚字:〔2023〕第2号
惩罚类别:罚款
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处罚内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当事人违反规定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处医疗保险基金损失金额983953.72元的1倍罚款,计983953.72元。
罚款金额:983953.72元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事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骨科、血液透析科、康复理疗科、检验科等专科存在非法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损失983953.72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
根据该局公布的三项行政处罚决定,上述三家医院的违法行为类型均为非法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处罚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值得一提的是,受处罚的三家医院的骨科、血液透析、康复理疗、检验科等专科存在非法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其中,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损失983953.72元,湖南康复医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损失145617.42元,湖南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损失712353元。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康复医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造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处以1倍的罚款,分别为983953.72元、145617.42元和712353元。
记者注意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和湖南康复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和药品交换、医疗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被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认定为非法使用医疗保险基金。
除上述情况外,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还存在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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