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警方撤案 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撤销此案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半女孩取得了新进展。1月25日,女孩的父亲向记者发出了警方提供的撤销决定,显示该男孩在犯罪时不到12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根据刑法撤销了此案。公安县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男孩正在接受专业机构的心理矫正。一些律师认为,涉案人员的纠正计划可以通过多次听证会来确定。
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警方撤案 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撤销此案
男孩12岁以下,无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的撤案决定,2023年8月30日,由于李不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十六条决定撤销案 件。该文件于2023年12月30日签署。
1月25日,记者从公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撤案决定是真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李某目前正在接受专业机构的心理矫正,此后李某“返校想念矫正机构的恢复”。
据报道,女孩的父亲曾写道,2023年8月30日,“肇事男孩哄骗女儿带她去一个有趣的地方,直接手拉手带她去离地址约3-400米的一个废弃杂草丛生的花园。”后来,男孩把女儿推进粪池,死了。
女孩的父亲说,男孩的行凶“只是因为我的女儿和他的妹妹因为玩具多次吵闹,并带警察回到现场进行识别,演示了现场实施的全过程”。
11月7日,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正在处理中。公安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透露,女孩的家人来到检察院询问情况,但“此案尚未转移”。
女孩的父亲说,他们和男孩的家人是邻居,男孩的妹妹和遇害女孩的年龄差不多。
至于撤案,女孩的父亲说:“我肯定还是想以后推进。最好去最高检察院。如果最终结果也是撤案,那我心里就受一点了。”在民事赔偿方面,女孩的父亲说他正在处理。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警方撤案 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撤销此案
律师认为,未成年犯罪矫正可以多方听证
记者了解到,在2021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 正案(十一)中,刑事责任年龄的开始由14岁降至12岁。
针对此案,北京冠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粟表示,“目前刑法对此类情况的处罚是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依法开展专项矫正教育。但这种联系和矫正教育的实施并不令人满意。”
张海粟认为,由于刑法考虑了这些未成年人在非法犯罪立法中的宽大因素,在纠正中应考虑严格,“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错误,犯罪需要根据水平处罚,增加纠正处罚,也可以让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敬畏法律,同时平息受害人家庭的创伤。”
张海粟建议,涉案人员的专项矫正教育计划可以通过多次听证来确定。“受害者家属的要求和想法也应作为听证会的重要意见。在充分听取受害者家属的意见后,根据犯罪情节、后续表现等综合因素制定更严格的矫正计划。”
对于男孩的父母,张海粟告诉记者,男孩的父母负有民事赔偿责任,他们作为监护人是民事赔偿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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