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 最长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近日,新修订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有效期为5年。《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审批分配机制,完善了撤销和监管规定。广州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 最长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定义和资格审查要求。完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概念,明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住房状况和经济状况纳入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的计算范围。
《办法》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删除了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规定,明确了不纳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计算范围的具体情况,让更多确实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有机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广州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 最长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
《办法》提高了申请审核程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三审两公示”调整为“两审一公示”,加强信息共享,降低审批水平和公示频率,缩短整个流程时间。
《办法》加强了对老年人的关注,提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根据居民的特点和生活需求适当调整医疗服务和养老设施。如果所有家庭成员申请年满60周岁,家庭收入和财产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广州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 最长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
《办法》对退出机制进行了细分和完善。明确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成年后需要独立生活的,可以申请独立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于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探索实施软性退出管理;对于只有收入和资产超过准入线,但仍符合住房困难的人,可以根据调整后的租金水平继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给予其稳定的居住期,支持通过劳动积累财富。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承租人应在一个月内结清相关费用,并在收到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最长可申请延长居住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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