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 产生收益并非界定肖像权侵 权的唯一因素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习惯于随拍记录,这导致了另一个问题——无意中出现在别人的镜头里。
11月27日,话题“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在微博热搜榜上排名第二,引起网友关注。这个消息与肖像权有关。
据媒体报道,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一位火锅店老板通常去店里直播,想做生意。当一位顾客走过商店的通道时,他发现自己进入了工作室。顾客对此非常生气,找到了老板的理论。他们发生了冲突。顾客一怒之下,将老板起诉法院。
法院认为,未经客户同意,将客户肖像暴露在直播室,侵犯了客户肖像权。最后,法院裁定火锅店老板通过直播账号发布视频,向客户道歉(道歉内容必须经法院批准),道歉视频不少于三天。同时,火锅店老板向客户支付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 产生收益并非界定肖像权侵 权的唯一因素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好奇,平时经常提到和听到的肖像权,其保护和侵 权的界限在哪里,如何界定?拍照拍视频不小心把别人拍进镜子里发布,是不是侵犯了肖像权?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美谷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方亮表示,《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权。”同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染或者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的形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告诉潮新闻记者,在这种情况下,火锅店老板因侵犯客户肖像权而受到惩罚。一是直播本身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未经对方许可拍摄客户。“在这起事件中,考虑到一方是客户,另一方是经营者,法律对经营者的要求会更高。用法律术语来说,注意义务很高。”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 产生收益并非界定肖像权侵 权的唯一因素
如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把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上,其他人的肖像出现在照片和视频中,未经对方同意,实际上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陈松涛解释说:“只是普通人分享的内容,传播范围很小,对方可能不知道他们被送到镜头里,所以很少有人抱怨侵 权。一旦对方知道,你实际上可以要求你删除相关内容,如果造成一定的损害,你必须向对方道歉,甚至赔偿。”
“综上所述,是否商业化、产生收入并不是定义肖像权侵 权的唯一因素。关键在于是否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是否得到他人的同意,是否合理合法地使用他们的肖像。”项方亮表示,保险的做法是先得到摄影师的同意,避免在拍摄过程中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丑化、污染他人肖像等恶意行为。如果陌生人进入镜头,他们应该通过贴纸、马赛克等方式遮挡或模糊与他人肖像有关的部分。
陈松涛指出,无论是民用还是商业,通常只要未经肖像权个人同意使用肖像权,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但商业侵 权水平较重,法律将判处赔偿损失等更重的处罚措施。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 产生收益并非界定肖像权侵 权的唯一因素
但也有例外,两名律师指出,如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或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使用的图片和视频,属于对他人肖像的合理使用。
除特殊情况外,如发现肖像权受损,陈松涛建议先联系侵 权人,与对方讨论删除照片、视频等材料,要求其停止侵 权,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谈判失败,侵 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指出,“在上述情况下,客户也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找到火锅店老板进行调解,合理保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项方亮补充说,公民还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举 报侵 权行为,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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