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在疫情打击下,因运营艰难,原举办者将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海伦春天小区的幼儿园(现更名为宏智海伦春天幼儿园)转让给个人举办者林杰兰。双方在合同约定完成幼儿园举办者变更手续后支付最后一期转让费用,但林杰懒方为拒付转让费用,迟迟不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举办者申请。直到2024年7月,在原举办者多次催促变更工作下,幼儿园才完成举办者变更手续,但即使已经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林杰兰方还是各种无理拖延,要求原举办者解决不属于其责任的经济纠纷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在这期间原举办者多次为其提供方案,均未能使新举办者履行合同义务支付转让费用。
无奈之下,原举办者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合法权利。2024年12月,原举办者收到一审法院判决,判决林杰兰方应向原举办者全额支付转让费用,并承担转让期间未经原举办者同意使用原举办者品牌的违约责任。收到判决后原举办者主动与幼儿园交涉确认,但仍未得到对方对于支付该笔费用的正面回应。
在幼儿园转让给林杰兰方后,因新举办者使用私人账户收取幼儿园学费一事已被家长投诉。根据民办幼儿园相关办学规定,幼儿园各项收入应全额存入银行对公账户,统一管理,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宏智海伦春天幼儿园以私人账户收取学费违反民办幼儿园办学规定,资金安全未能得到保障,影响办学稳定性。该举办者使用私人账户收取学费的办学风险及不履行合同义务,缺乏契约精神的行为,作为一名幼教行业工作者,若无法做到言传身教,让人对其教育理念及办学初衷有所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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